醫療組長是醫院醫療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崗位,是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重要手段。為加強醫療組長授權管理,持續提升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經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討論并報院辦公會研究,我院特制訂了《彭山區人民醫院關于下發醫療組長授權管理辦法的通知》(眉彭人醫【2018】36號),要求內一科、內二科及外一科等部分臨床科室開展醫療組長授權管理工作。
我院醫療組長授權條件主要需要滿足以下幾方面條件:一是身體健康,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和團結協作精神,能很好的履行醫療組長崗位職責,能協助科主任做好病房管理工作;二是學歷方面要求醫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具備相應執業醫師資格并且主要執業地點注冊在我院;三是職稱方面要求副主任醫師及以上職稱或高年資主治醫師(主治醫師任職3年以上);四是具備豐富的臨床經驗,至少從事本專業醫療工作5年以上,能較好地解決本專業各類疑難疾病的診治。具備獨立處置急、危重癥疾病的能力,具備良好的醫患溝通技巧及醫患糾紛處理能力。五是具備獨立完成院內外會診的能力,能結合臨床病例開展臨床教學工作,能熟練指導下級醫師完成各項醫療活動。能緊跟學科發展趨勢,開展臨床新技術、新業務。
我院將強化醫療組長的管理與績效考核工作,醫療組長實行動態管理,擬擔任醫療組長的醫師上崗時必須取得醫療授權,未取得崗位授權資格的醫師不得從事該崗位醫療工作。已擔任醫療組長的醫師由醫院醫療質量與安全管理委員會組織專家按授權條件進行評估,評估合格者將給予相應醫療授權,不合格者將取消其醫療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