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
(一)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單位繳納3621.6元/人/年,個人繳納965元/人/年。
(二)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為320元/人/年。
(三)公務員補助1448.64元/人/年。
二、醫療保險征繳
(一)繳費基數:2018年最低繳費基數4024元/人/月。
(二)最低繳費年限:
1.2006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參保人員最低繳費年限10年,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費。
2.2006年12月31日以后的參保人員,其最低繳費年限滿20年且在眉山市連續繳費年限滿10年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不再繳費。
三、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及以上和中斷繳費6個月及以上的參保人員,不再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
四、個人賬戶
(一)當年個人賬戶金額=繳費基數×2%+本人年齡×周歲增資額(2018年周歲增資額為10.5元/周歲)。
(二)不繳費的退休人員,其個人賬戶在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按時劃撥。
(三)參保單位和個人按時足額繳費后,按照辦理程序即時劃撥個人賬戶。
(四)長期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可持異地居住證明、社會保障卡、本人身份證和銀行卡到區醫保局辦理個人賬戶轉賬手續。
五、門診特殊疾病待遇
(一)I類門診特殊疾病
1.I類病種:(1)原發性高血壓(2級及以上);(2)帕金森氏;(3)強直性脊柱炎;(4)重癥肌無力;(5)甲狀腺功能亢進或低下;(6)癲癇;(7)痛風;(8)肝硬化失代償期;(9)慢性活動性肝炎;(10)系統性紅斑狼瘡;(11)糖尿病(1型、2型);(12)心臟病(冠心病、心瓣膜病、心肌病、先天性心臟病、肺源性心臟病、心臟安置起搏器術后);(13)腦卒中后遺癥;(14)類風濕性關節炎;(15)慢性阻塞性肺疾;(16)心臟安置支架術后、冠狀動脈搭橋術后2年以上;(17)精神類疾病。
2.凡已參加我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帳結合)的人員,患有上述規定的I類門診特殊疾病,根據本人所患疾病種類可自愿申請享受門診特殊疾病資格。
3. I類門診特殊疾病嚴格實行定治療機構管理,已確定為I類門診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可在本市范圍內選擇1—2家定點機構,病人需在其選擇的門診特殊疾病治療機構產生的門診費用才能報銷。
4. 享受I類門診特殊疾病的病人發生符合報銷項目的費用按80%比例報銷,病種認定不超過2種,每個病種報銷限額2000元/人/年。
(二)II類門診特殊疾病
1.II類病種:(1)惡性腫瘤(含急慢性白血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漿細胞瘤、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骨髓增殖性腫瘤);(2)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3)器官移植、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后;(4)心臟安置支架術后、冠狀動脈搭橋術后2年內;(5)血友;(6)再生障礙性貧血;(7)地中海貧血。
2.II類門診特殊疾病參照住院管理。原則上參保病人選定一家市內二級以上醫院進行治療,不得隨意在其他醫院進行治療。因病情需要確需轉市內其他醫院或市外治療的嚴格執行轉診轉院手續并重新備案。長期居住異地的參保病人在履行備案手續后,可選擇一家居住地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治療。
(三)門診特殊疾病申請
門診特殊疾病的申報,需提供以下資料:一是申報人社?ɑ蛏矸葑C復印件;二是二級乙等及以上的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近期與疾病相關的資料:疾病診斷證明、相關輔助檢查資料等;三是申報人填寫的《眉山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疾病申請表》。
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一)享受待遇時間
1.新參保單位,職工從參保繳費的次月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靈活就業人員從參保繳費的次月起第7個月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2.用人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不按時足額繳費的,從中斷繳費次月起,依法暫停醫療保險待遇;中斷繳費6個月及以上,不再辦理補繳,之前的繳費年限作為累計繳費年限計算。再次參保時,單位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都從參保繳費的次月起第7個月開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二)住院報銷比例
1.在職人員按72%+年齡×0.3%計算,退休人員按75%+年齡×0.3%計算。
2.一級醫院報銷比例上浮5%,三級醫院報銷比例下浮5%,重大疾病增加5%的報銷比例。
3.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報銷比例不超過95%。
(三)住院起付標準
一級醫院(含未定級)360元,二級醫院460元,三級醫院660元;退休人員起付標準比在職職工減少100元;II類門診特殊疾病一個自然年度內只付一次起付標準。
(四)市內住院就醫
參保人員在眉山市范圍內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身份證直接在定點醫院辦理住院手續和出院結算。
(五)市外住院就醫
1.長期異地居住的退休人員和常駐外地的工作人員,可持異地居住證明、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醫保局(中心)申請長期異地就醫備案手續,然后持卡就醫及時結算;
2.急危重或疑難雜癥患者確需轉院的,在異地就醫前,持二級乙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轉診單到參保地醫保局(中心)備案,然后持卡就醫及時結算。
3.探親、旅游等期間突發疾病異地就醫需在住院當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參保地區(縣)醫保局(中心)備案。
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納了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參保人員因病住院,可享受公務員補助,補助標準為:每次住院醫療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補助400元、3000-6000元的補助600元、6000以上的補助800元;住院醫療費用低于或等于起付線不予補助。
八、最高報銷限額:2018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25萬元。
九、補充醫療保險:1.在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內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個人比例自付部分按90%賠付;2在基本醫療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以上且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個人比例自付部分按90%賠付;3.2018年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最高賠付金額不超過50萬元。
職工醫療保險咨詢電話: 028-37611238